川燃协〔2018〕第12号
各会员单位:
2017年,省燃气协会根据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学习贯彻<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>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川建城发[2017]426号)和《燃气服务导则》(GB/T28885-2012)的规定,组织全省燃气协会会员单位(燃气经营企业)开展了燃气经营企业供气服务质量评价工作。经过单位自评,协会精神文明工作委员会综合评价检查,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同意,并向社会公示,四川华润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等36家燃气经营企业的供气服务质量评价成绩为优秀。
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省燃气协会决定,授予四川华润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为“2017年度燃气经营企业供气服务质量先进单位”称号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全省燃气经营企业要虚心向先进学习,紧密结合实际,在燃气经营与服务的各项工作中,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进一步完善燃气服务体系,为广大用户提供安全、周到的优质服务,奋力推进全省燃气事业的高质量发展。
附件:2017年度燃气经营企业供气服务质量先进单位名单(36个)
四川省燃气协会
2018年3月26日